明志财税    

企业用员工的工资为员工租房
[2005
71]

张先生为北京某公司驻广州代表处的外派员工,张先生每月工资6000元,外派津贴每月1000元,交通费和通讯费公司报销,但住宿要自己解决,张先生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705元((6000+10001600)×20%375),支付房租800元,扣除住房和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每月净收入5495元。后来经人提示,张先生要求公司以公司名义租房子给他住,房租从他的工资里面扣除,这样公司并没有多出一分钱,但张先生却每月少交了个人所得税140元。

 

点评

虽然在税法里面规定可以免税的项目不多,但纳税人也可以尽量利用税法没有明确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来进行纳税筹划,就好像案例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房租。

如果企业以现金的形式给员工发放住房补贴,毫无疑问,这些补贴需要并入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大家有没有听说如果公司给员工提供食宿,员工要把食宿费算进工资里交个人所得税呢?税法里面没有这样的规定!

所以对于需要租房子的员工来说,如果公司能为他们着想,以公司的名义帮他们租房子,房租从工资里扣除,租金发票开给公司,则既为员工减少了个人所得税又没有增加公司负担。而对内资企业来说,还可以把超过税前扣除的工资费用以租金的名义从税前扣除, 一举两得,双方受益,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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